香港税收税率采用属地征收原则,现行核心税种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三类,征收规则及税率标准均由香港税务局按年度公开发布。政策依据为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发布的《2024/25课税年度税务指引》及2025年3月更新的《2025-2026年度财政预算案税收调整公告》。
利得税适用于所有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团及非法团主体,仅对源自香港的利润部分征收。 2025-2026年度法团利得税采用两级制征收,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8.25%,超出200万港币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6.5%。 同一集团下的关联法团仅可选择1家主体享受两级制税率优惠,其余主体所有应评税利润统一按16.5%税率计征,规则依据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3月更新的《利得税两级制实施细则》。
薪俸税针对源自香港的雇佣收入征收,纳税主体包括所有获得该类收入的个人,与是否为香港永久居民无直接关联。 2025-2026年度薪俸税采用“就低计征”规则,纳税人可选择按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应缴税额,取较低值缴纳。 累进税率适用扣除免税额后的应评税收入,首5万港币税率2%,次5万港币税率6%,第三个5万港币税率10%,超出15万港币的部分税率17%。 标准税率为扣除免税额前的总应评税收入的15%,适合高收入群体选择。2025年度基本免税额为13.2万港币/年,另有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专项免税额可申请抵扣。 在港停留累计不满183天的非香港居民,可提交相关证明申请豁免缴纳对应年度薪俸税,规则依据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发布的《薪俸税免税额调整公告》。
物业税针对香港境内物业的出租收入征收,2025-2026年度适用税率为15%,截至2026年4月该政策未作调整,后续变动以香港税务局官方通知为准。 应评税值为年度租金收入扣除20%的标准修葺及支出免税额后的余额,无需额外提交支出发票即可直接抵扣。 以公司名义持有香港物业并获得出租收入的,可选择将租金收入计入利得税范畴申报,无需单独缴纳物业税,避免双重征税。
| 税种 | 适用对象 | 2025-2026年适用税率 | 官方更新时间 |
|---|---|---|---|
| 利得税(法团) | 香港注册公司、在港经营的境外法团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8.25%,超出部分16.5%;关联企业仅1家可享受两级制优惠 | 2025年3月 |
| 利得税(非法团) | 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主体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7.5%,超出部分15% | 2025年3月 |
| 薪俸税 | 获得香港来源雇佣收入的个人 | 累进税率2%-17%或标准税率15%,两者取低 | 2025年2月 |
| 物业税 | 持有香港境内物业并获得出租收入的个人/主体 | 按扣除20%修葺免税额后的租金收入的15%计征 | 2024年11月 |

部分主体认为香港税收税率为零,所有收入均无需纳税。实际仅符合属地原则的离岸收入可申请豁免,源自香港的收入必须按规定申报纳税。 部分主体将零申报等同于离岸豁免。零申报仅适用于课税年度内无任何经营活动、无银行流水、无资产的休眠公司,有实际经营的主体即使符合离岸条件,也需先完成做账审计再提交豁免申请。 部分非居民认为自己无需缴纳薪俸税。只要雇佣收入源自香港,即使是非永久居民甚至短期入境工作的个人,都需按规定申报,符合183天豁免条件的可在申报后申请退税。 逾期申报不会产生严重后果。利得税首次逾期申报罚款1200港币,二次逾期罚款3000港币,逾期超过6个月按应缴税额的10%加征罚款,超过12个月按20%加征,情节严重的将收到法院传票。
利得税申报周期为每年1次,新注册公司首次报税时间为成立后18个月,后续可选择每年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为结账日,在结账日后4个月内完成申报。 薪俸税每年4月由香港税务局统一发出报税表,个人需在收到报税表后1个月内提交申报,有雇主集体申报的可延期至2个月。 物业税每年5月发出报税表,纳税人需在收到后1个月内提交申报,逾期提交的按应缴税额的5%加征罚款。
根据香港财政司2025年3月发布的财政预算案公告,符合香港环保署认证的绿色科技企业,2025-2030课税年度内首3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0,超出300万的部分按8.25%税率计征。 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5%,超出部分按16.5%计征,优惠有效期至2030年。 所有税率数据2025-2026年有效,后续调整以香港税务局官网www.ird.gov.hk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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