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6-2027财政年度收费调整公告,香港公司注销政府费用根据注销场景不同分为两类:针对不营运私人公司的撤销注册申请费为10港元,针对涉及清算的公司结业注销登记费为420港元,上述费用为2025-2026年执行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公司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政府类收费,均为前置合规环节的补缴或申请费用,不属于注销登记本身的收费,具体明细可参考下表:
| 费用项目 | 适用场景 | 2025-2026年收费范围(港元) | 官方来源 |
|---|---|---|---|
| 不营运私人公司撤销注册申请费 | 符合撤销注册条件的私人公司注销 | 10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2026-2027年度公司登记收费表》 |
| 公司结业注销登记费 | 涉及清算的公司结业注销 | 420 | 同上 |
| 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申请费 | 所有注销申请前的税务合规核验 | 0 | 香港税务局(ird.gov.hk)2026年1月《不营运私人公司撤销注册申请指引》 |
| 逾期年审罚款 | 注销前未按时完成年审的补缴费用 | 870-5840(按逾期时长阶梯计算)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公司(费用)规例》 |
| 商业登记证欠缴费用 | 注销前未按时更换商业登记证的补缴费用 | 250-20000(按欠缴时长及登记证类型计算) | 香港税务局2026年《商业登记规例》 |
| 利得税欠缴及滞纳金 | 注销前未结清利得税的补缴费用 | 按实际欠缴税额+每年5%滞纳金计算 | 香港税务局2026年《税务条例》执行细则 |
| 恢复被除名公司注册费 | 已被除名公司需先恢复再注销的场景 | 1600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收费调整公告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51条规定,所有注销申请必须在结清所有政府类欠费、取得税务局出具的合规证明后,方可提交至公司注册处,否则申请将被直接驳回,已缴纳的香港公司注销政府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注销的香港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相关要求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私人公司撤销注册指引》:一是公司从未开始运营,或自申请撤销注册前3个月起已停止所有业务运作及银行交易;二是公司无未清偿债务,包括无未结清的政府税费、商业贷款、合同欠款及法律诉讼纠纷;三是公司所有股东、董事均书面同意撤销注册;四是公司无未办结的政府备案或调查程序。
前置合规环节需完成以下事项:首先需完成所有年度的年审申报,补缴逾期产生的所有罚款;其次需完成所有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雇主报税表申报,结清所有应缴税款及滞纳金;最后需关闭所有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出具账户结余为零的证明,若公司名下持有资产需完成资产处置及清算分配,无剩余未分配资产。
税务合规核验环节需向香港税务局提交IR1263表格申请《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税务局将核查公司所有税务申报记录及缴税记录,无异常的情况下将在21个工作日内核发通知书,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注销申请需在有效期内提交,否则需重新申请税务核验。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服务承诺,无异常情况的注销申请办理周期为6-8个月,若涉及异议处理、欠费补缴等特殊情况,办理周期将相应延长。
税务核验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是IR1263表格原件,需由公司董事或获授权的持牌人士签署,签署格式需符合香港税务局的签名验证要求;二是公司最新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三是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雇主报税表回执,若公司属于无运营状态,需提交无运营审计报告或零报税证明;四是公司银行账户注销证明或账户结余为零的证明,若公司未开立过银行账户,需由董事出具未开户声明。
注册处注销申请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是NR1表格原件,需由至少一名董事签署,签署信息需与公司注册处备案的董事签名一致;二是香港税务局核发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三是公司股东一致同意注销的书面决议原件,决议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通过比例,通常为全体股东100%同意;四是若公司名下持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需提交知识产权处置证明,包括转让证明或放弃声明。
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有提交的材料若为非中文或非英文版本,需附带经香港公证人认证的翻译件,否则注册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注册处将发出补件通知,申请人需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逾期未补件的申请将被驳回,已缴纳的香港公司注销政府费用不予退还。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认为只要缴纳香港公司注销政府费用即可完成注销,无需处理之前的欠税、年审欠费,该认知不符合《公司条例》的法定要求。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规定,任何存在未结清税费、未申报税表的公司,均无法取得《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注册处也不会受理其注销申请,长期未处理欠费的公司将被注册处启动除名程序。
部分经营者认为公司停止运营后无需办理注销,放任不管不会产生不良后果,该认知存在较大合规风险。根据《公司条例》第15章关于公司除名的规定,未按时完成年审的公司将按逾期时长产生阶梯式罚款,逾期超过2年的,注册处将在宪报发布除名公告,公告期3个月后公司将被强制除名,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将被充公归香港政府所有,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香港破产管理署的失信名录,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的董事,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入境香港,甚至面临最高50000港元的罚款及6个月监禁的刑事责任。
还有申请人认为注销申请提交后无需跟进后续流程,实际上公告期内若有债权人、合作方提出异议,注册处将暂停注销程序,并向申请人发出异议处理通知,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异议解决证明,否则注销申请将被驳回,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申请并再次缴纳香港公司注销政府费用。
针对已被注册处除名的公司,若需办理正式注销,需先申请恢复公司注册,恢复注册的政府费用为1600港元,同时需补缴所有欠缴的年审费、罚款、税费及滞纳金,完成所有合规补报后,再按照正常注销流程提交申请,缴纳对应场景的注销登记费。
针对有运营记录的公司,注销前需完成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若公司之前未按要求做审计,需补做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未缴税款,需补缴税款及对应滞纳金,该类费用属于税务合规环节的法定要求,不属于注销登记的政府费用范畴。
针对持有香港物业、知识产权等资产的公司,注销前需完成资产的处置流程,包括转让给第三方或由股东分配,涉及资产转让的需缴纳对应印花税,印花税税率根据资产类型不同为0.1%-0.2%不等,相关收费依据来自香港印花税署2026年最新发布的印花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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