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年报是所有在港注册公司需履行的法定合规义务,相关要求由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明确规定。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2月修订并于2025年1月1日生效的条例条款,无论公司是否开展实际运营、是否处于休眠状态,均需按时完成年度申报,未履行义务的主体将面临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该义务覆盖所有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商业主体,包括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仅已办理注销登记的主体可豁免申报。截至2026年4月,该合规要求未发生调整,后续变动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通知为准。
不同类型公司的申报要求存在明确差异,具体如下:
| 公司类型 | 申报时限 | 法定申报表格 |
|---|---|---|
| 2025-2026年正常申报费用 | 私人有限公司 | 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 |
| NAR1 | 105港元 | 公众有限公司 |
| 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 NAR2 | 145港元 |
| 担保有限公司 | 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 NAR3 |
| 105港元 | 无限公司 | 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 |
| NAR4 | 20港元 | 注:上述费用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3月发布的年度行政收费目录,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申报时限的计算以公司注册成立的周年日为起点,遇公众假期不顺延,逾期申报无论原因均需缴纳对应罚款。 |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周年申报合规指引》,逾期申报将按时长分级处以行政罚款:逾期不足1个月罚款300港元,逾期1-3个月罚款870港元,逾期3-6个月罚款1740港元,逾期6个月以上罚款3480港元。逾期超过12个月未申报的,公司注册处可对公司及其董事提起公诉,一经定罪最高可处50000港元罚金,每日失责额外罚款700港元。 实践中,不少主体存在“休眠公司无需提交年报”的认知误区,根据《公司条例》第10部分规定,休眠公司仅可豁免做账审计义务,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未按要求申报的休眠公司同样会被处以罚款乃至检控。
按时完成在香港注册公司年报的主体,在办理银行账户年检、跨境业务资质申请、商标续展、域外公证认证等事项时,可直接提交年报回执作为公司合规存续的证明,无需额外向注册处申请出具良好存续证明。有年报逾期记录的公司,香港本地银行可能对其账户采取限制交易、冻结乃至销户措施,境外投资备案、上市筹备等流程也会受到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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