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报税表样本是香港税务局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制定的标准化申报文件,2026年最新版本的样本可在香港税务局官网ird.gov.hk免费下载,所有在港有应税收入的个人均需按对应表样的要求完成填报申报。当前香港个人报税表分为三个核心类别,不同类别的表样栏位设置存在差异,需根据个人收入类型匹配使用。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填报指南》,BIR60作为最常用的报税表样本,共分为四个核心模块:第一模块为个人基本信息栏,需填报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婚姻状况、雇主税务编号等基础内容,2026年版本新增了税务易账户绑定栏,已注册税务易账户的个人填写后可直接接收电子评税通知。第二模块为收入申报栏,覆盖受雇收入、独资经营业务收入、物业出租收入、投资收益、虚拟资产收益五大类,其中受雇收入需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实物福利的折算价值,虚拟资产收益为2026年新增栏位,需填报交易、挖矿、空投等所有形式的虚拟资产所得。第三模块为扣除及免税额申报栏,可填报强积金强制性供款、自住物业按揭利息、慈善捐款、供养亲属免税额、伤残人士免税额等合规扣除项,所有扣除项均需符合《税务条例》规定的上限要求。第四模块为申报声明栏,需由纳税人本人签署确认填报内容真实完整,电子报税的个人可通过税务易账户的电子签名完成确认。
| 报税表编号 | 适用人群 | 2026年版本新增内容 |
|---|---|---|
| BIR60 | 一般居港人士,仅有受雇收入、投资收益的个人 | 新增虚拟资产收益申报栏、大湾区工作补贴豁免申报栏 |
| BIR61 | 非居港人士,在港有短期受雇收入、物业出租收入的境外个人 | 新增非居港人士税收协定待遇快速申请栏 |
| BIR62 | 在港经营独资业务的个人创业者 | 新增初创企业税务减免申报栏、合规研发支出扣除栏 |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2025年修订版的规定,所有在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是否达到免税额门槛,只要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都必须按要求完成填报提交。若个人未收到报税表但年度收入超过基本免税额,需主动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领取报税表完成申报。
所有收入需按港元填报,外币收入需按收入发生当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为港元后填报。扣除项的申报需保留相关证明文件至少7年,包括强积金供款收据、按揭利息还款凭证、慈善捐款收据、业务收支账册、租金支出凭证等,无需随报税表一同提交,但税务局抽查时需能够提供完整证明,否则对应的扣除项将被取消。2026年起,所有取得虚拟资产收益的个人均需如实填报相关栏位,未按要求申报的将被视为瞒报,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2025-2026课税年度个人薪俸税采用累进税率与标准税率孰低的征收原则,累进税率为2%-17%,标准税率为15%,纳税人可选择更优惠的计税方式。2025-2026课税年度基本免税额为13.2万港元,供养子女免税额为每名子女12万港元,供养60岁以上父母免税额为每名父母5万港元,自住物业按揭利息扣除上限为每年10万港元,以上数据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5年10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务指引》,具体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2025年修订版第80条的规定,首次逾期申报且无合理辩解的,最高可处1万港元罚款,同时需缴纳应缴税额5%的附加费;逾期超过6个月未申报的,附加费提升至应缴税额的10%;若存在故意瞒报收入、伪造扣除凭证等逃税行为的,最高可处应缴税额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监禁。
实践中部分纳税人认为收入低于免税额就无需提交报税表,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只要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无论年度收入是否超过免税额,都必须按时提交填报完成的报税表。另有非居港人士认为自己无需申报香港收入,按照法规要求,只要收入来源于香港,无论纳税人是否为香港永久居民、是否在港居住,都需要按要求申报对应收入,符合税收协定豁免条件的可申请对应豁免。还有部分纳税人认为虚拟资产收益无需申报,2026年香港税务局已明确将虚拟资产收益纳入应税收入范围,所有取得相关收益的个人都需如实填报。
若纳税人遗失收到的纸质报税表,可通过税务易账户下载对应类别的电子报税表,也可携带香港身份证前往香港税务局各咨询中心领取空白报税表。填报过程中对栏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可查阅香港税务局官网发布的对应报税表填报指南,或致电税务局官方咨询热线核实,不可随意填报导致申报错误。若纳税人同时拥有受雇收入、独资经营收入、物业出租收入等多类收入,需根据收入类型勾选对应栏位填报,不可遗漏任何一类应税收入。若纳税人符合税收协定待遇豁免条件,可在填报报税表时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豁免,避免双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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