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1号》,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仅对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利润、收入征税,源自香港境外的收入可按规定申请离岸豁免,无需在香港缴纳相关税款。该原则适用于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以及虽在境外注册但实际在香港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覆盖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等所有商事主体。
在香港开办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核心取决于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景、收入来源及资产持有情况,不存在所有企业统一适用的缴税清单,所有税务申报及缴纳义务均需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判定。
利得税是香港企业最核心的税种,针对企业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征收。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更新的《利得税税率表》,2025-2026课税年度适用两级制利得税税率:有限公司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税率为8.25%,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税率为16.5%;无限公司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税率为7.5%,超出部分税率为15%。该税率为2025-2026课税年度的执行标准,后续调整以香港税务局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若企业当年度无产生源自香港的利润、或处于亏损状态,无需缴纳利得税,亏损额可无限期结转至后续年度抵扣应评税利润。
薪俸税针对雇员因在香港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征收,企业作为雇主承担代扣代缴及申报义务。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雇主填报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指引》,所有雇佣员工在港提供服务的企业,均需按要求申报雇员薪酬信息并协助完成薪俸税缴纳。
2025-2026课税年度薪俸税采用两种计税方式,纳税人可选择较低者缴纳:一种是累计税率制,应评税收入扣除基本免税额(13.2万港元/人/年)、供养子女、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强积金供款等专项免税额后,首5万港元税率2%,次5万港元税率6%,第三个5万港元税率10%,第四个5万港元税率14%,超出20万港元的部分税率17%;另一种是标准税率制,按应评税收入的15%计征,无免税额抵扣。
若企业未雇佣任何在港提供服务的员工、也未向董事发放薪酬,无需缴纳薪俸税,仍需在收到雇主薪酬报税表后提交零申报信息。
物业税针对企业持有香港境内的物业用于出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征收。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3月更新的《物业税释义指引》,2025-2026课税年度物业税税率为15%,应评税值为年度租金收入扣除20%的修葺及支出标准免税额后的余额。
若企业持有香港物业为自用,无需缴纳物业税;若物业租金收入已经计入企业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申报缴纳利得税,可申请豁免物业税,避免双重征税。
除三类核心税种外,在香港开办企业根据经营场景不同,还可能涉及印花税、进出口关税两类税费。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印花税条例修订版》,印花税针对企业签订的特定法律文件征收,常见的征税场景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税率为转让对价或物业公允价值的0.26%,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各承担一半;不动产转让协议,按转让对价累进征收,税率最高为8.5%;商业租赁合同,按租期长短征收,租期1年以下税率为年租金的0.25%,租期1-3年税率为0.5%,租期3年以上税率为1%。未按要求贴花的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在香港司法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香港海关2026年1月发布的《进出口应课税品清单》,香港对绝大多数进出口商品免征关税,仅对烟草、酒精、甲醇、碳氢油类(汽车燃油)、汽车四类商品征收进出口关税,税率根据商品品类不同从30%到100%不等。从事上述品类商品进出口的企业需按规定向香港海关申报缴纳关税。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税务优惠政策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多项税务减免:一是离岸收入豁免,若企业全部业务流程均发生在香港境外,可申请豁免缴纳利得税,需提供业务合同、交割地点、雇员工作地点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研发开支加计扣除,符合资格的研发开支首200万港元可享受300%的税前扣减,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可享受200%的税前扣减;三是合资格家族办公室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家族投资控股企业获得的相关投资收益可豁免缴纳利得税;四是绿色项目相关税收优惠,发行绿色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开展绿色技术研发获得的收入均可按规定申请减免利得税。
实践中不少企业主对香港税务存在认知偏差,首先并非所有香港企业都需要缴纳三类核心税,无雇佣在港员工的企业无需缴纳薪俸税,无持有香港出租物业的企业无需缴纳物业税,无产生源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的企业无需缴纳利得税。其次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做零申报,零申报仅适用于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银行流水、无任何资产的休眠企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零申报会被税务局认定为逃税,最高可处应缴税款3倍的罚款,企业银行账户也可能被冻结。另外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6年修订版,所有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委托香港持牌会计师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需随利得税报税表一同提交税务局,无限公司可无需审计,直接提交做账报表进行申报。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51C条规定,所有香港企业需留存财务凭证、业务合同、银行流水、审计报告等相关税务资料至少7年,未按要求留存资料的企业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企业可自主选择会计年度截止日期,通常可选择每年3月31日、12月31日作为年度截止日,选择后需按固定周期进行税务申报。税款缴纳可通过香港税务局官网电子缴费系统、香港本地银行柜台、香港本地便利店、跨境汇款等方式办理,采用跨境汇款的企业需预留3-5个工作日的到账时间,避免因到账延迟产生逾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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